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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10

補助資訊 | 榮民喪葬津貼

申請就養喪補費所需資料
 
一、
對象
公費安養榮民(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)。
 
二、
承辦單位
1.安養內住之榮民(各榮家)。
2.安養外住之榮民(各縣.市榮民服務處)。
 
三、
承辦單位
1.安養內住之榮民(各榮家)。
2.安養外住之榮民(各縣.市榮民服務處)。
 
四、
檢附申請資料
1.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2.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。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,免附。
 
五、
申請期限
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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